“阿姨,我在水里撿到一條有腳的‘怪魚’,爸爸說可能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,讓我交給你們。”6月9日14時許,一名系著紅領(lǐng)巾的小男孩將一個裝有“怪魚”的礦泉水瓶放在易門縣公安局龍泉派出所接警臺上。
經(jīng)了解得知,小男孩在野外玩耍時,在水中發(fā)現(xiàn)一條長著四只腳的“怪魚”,出于好奇便用礦泉水瓶帶回家給爸爸看。爸爸通過網(wǎng)上搜索對比,懷疑這條“怪魚”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瘰疣螈,便讓男孩交到派出所。
隨后,民警找來水桶,將“怪魚”小心放入桶內(nèi),并仔細辨認。經(jīng)比對和識別,確認這條“怪魚”為蠑螈科疣螈屬兩棲動物,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紅瘰疣螈,俗稱紅娃娃魚、娃娃蛇。
為妥善安置紅瘰疣螈,民警立即將其送至縣林草局放歸大自然。(玉溪日報通訊員 朱琳)